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营口市汇信资源循环利用(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营口市老边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营行审〔2025〕114号 |
2025/6/23 |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矩形坯连铸机建设项目 |
营行审〔2025〕118号 |
2025/6/27 |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工作船泊位工程 |
营行审〔2025〕123号 |
2025/7/1 |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 |
营行审〔2025〕124号 |
2025/7/1 |
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药物中间体改扩建项目 |
营行审〔2025〕125号 |
2025/7/1 |
环评批复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Ux-eTHIeiB3wNS5sWWBuQ?pwd=9i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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